國企改革實質是解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兼容問題。所以國企改革必須以解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兼容問題為目標導向,使國企成為真正有效率的市場法人主體。通過改革,讓公有制成為市場經濟中管理規范、運轉高效、惠及全民的經濟成分。
國有企業市場化包含兩方面內容,一是對外經營市場化,二是內部管理市場化。改革開放以來,國企對外經營市場化格局已基本確立,內部管理市場化還存在較大問題,三項制度改革滯后是國企與市場經濟不兼容的重要表現之一。三項制度改革不到位導致很多改革舉措很難落到實處,流于形式。對大多數企業來說,國企及其領導人行政級別雖然形式上取消了,實際卻依然存在。法人治理結構名義上建立起來了,卻很難有效運作。內部激勵約束機制說是建立起來了,卻很難說薪酬與貢獻掛鉤。
基于此,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中對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改革提出明確要求:以人事、勞動和分配三者改革為突破口,完善制度、創新機制、強化管理,“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、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。”
深化三項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及內容
(一)以市場化為導向,建立市場化勞動用工制度
大部分國有企業內部存在多種不同身份的職工,臨時工、合同工、正式工、干部身份、普通職工身份等。身份不同,福利待遇、退休工資差異較大。國有企業推行三項制度改革的首要關鍵,就是要加強勞動合同管理,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,逐步消除職工身份差異,主要工作包括:
1、科學管控員工總量,嚴把入口
2、持續優化人員結構
3、強化培訓工作
4、一規劃為牽引
5、有效分離冗員
(二)深化人事制度改革,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機制
干部“能上能下”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核心任務,是干部隊伍優化結構、提高素質的關鍵所在。“能上”就是選賢任能,使能者得其位、盡其才;“能下”就是新陳代謝,優進劣退,是一種淘汰機制,更是一種活力機制。
1、規范干部編制管理,嚴控干部數量
2、完善任職資格體系,明確崗位標準
3、改革干部選拔方式,提倡競聘上崗,競爭擇優
4、強化干部考核力度
(三)建立市場化的薪酬分配體系
在三項制度改革中,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最廣,它直接關系到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,是整個改革中最敏感也是最為重要的部分,是三項制度改革的最終落腳點。
1、建立薪酬總額管理
2、優化員工晉升機制、完善薪酬分配體系
3、設計合理的薪酬結構
4、建立薪酬水平市場化機制